交易与项目

为新交所上市公司 CFM Holdings Ltd 就股东提请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18/02/2025

永稳法律事务所主任黄伟权律师及罗宇彤律师已成功为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金属冲压及模具制造商, CFM Holdings 提供法律意见及协助,处理其近期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争议,以及由其控股股东(同时为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首席执行官)提出的提请事项(requisition),要求罢免 CFM 唯一独立董事 Jack Chia Seng Hee 先生并委任新的独立董事。

于 2024 年,在两名独立董事退休及辞任后,Chia 先生成为 CFM 唯一独立董事,亦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两名成员之一。由此形成的提名委员会未能就新独立董事人选达成一致,导致(其中包括)公司未能符合《1967 年公司法》(Companies Act 1967)、Catalist Rules 及 Cod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项下有关公司治理及董事会/委员会组成的多项要求。

其后,永稳法律事务所主任黄伟权律师受聘介入 – 首先尝试促成解决方案,其后协助 CFM 就控股股东提出罢免 Chia 先生并委任新独立董事的提请事项作出必要回应。本团队与 CFM 的持续保荐人 Novus Corporate Finance 及公司秘书 In.Corp 紧密合作,协助处理本事项各阶段工作,包括在原定特别股东大会召开前三日 Chia 先生突然辞任后,最终决定取消召开该大会。

如需进一步信息,请联系事务所主任黄伟权,或参阅媒体对此次交易的广泛报道 (以及 CFM 在 SGXNet 上发布的公告及有关已取消会议的通函)。

注:该媒体报道及首次发布发生于本团队任职于前一家律所期间。